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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被查不合格,巴马丽琅矿泉水却宣传很

中国商报(记者杨宏生)“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这是成立于年的广西巴马丽琅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马丽琅公司)的矿泉水宣传语。据中国商报记者调查了解,上述公司生产的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此前已被多地法院判决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且巴马丽琅公司也多次被查出产品质量不合格,存在涉嫌违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问题。

巴马丽琅广告语宣称“很多人喝了一百多年”。(图片截取自巴马丽琅某电商平台自营旗舰店)

“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

法院已判决认定构成欺诈

“在我喝过的几款矿泉水中,巴马丽琅矿泉水给我的印象最深,主要是因为这个品牌的广告文案非常吸引人——‘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现在的外包装把‘我’字去掉了,变成‘很多人喝了一百多年’。但是其本质意义并未改变。”平时喜欢喝矿泉水的周先生表示。

在巴马丽琅公司网站的企业简介一栏有这样的文字介绍:“公司成立于年1月,是第一家专注于世界长寿之乡巴马天然好水开发的企业。目前,公司生产总部位于广西河池市巴马县,营销总部位于广西南宁市,主要经营‘巴马丽琅’牌系列天然矿泉水,水源地位于‘世界长寿乡’之首的广西巴马瑶族自治县那桃乡长绿山神仙泉。”

记者所掌握的几份判决书显示,巴马丽琅天然矿泉水存在虚假宣传行为构成欺诈。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载明,“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这一语句,按照通常理解,必然是对涉案产品的说明,即是本案涉案产品巴马丽琅矿泉水;而涉案产品的生产厂家成立于年,其生产的涉案产品显然不可能被人饮用了一百多年,故涉案产品的外包装上标示的‘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的说法存在欺诈。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载明,巴马丽琅天然矿泉水属于食品,在包装上标注的广告语“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暗示其具有保健作用,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不应标注或者暗示具有预防、治疗疾病作用的内容,非保健食品不得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规定。“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是对巴马丽琅天然矿泉水水质、功能的夸大宣传,属于虚假宣传。

南宁市江南区法院认为,销售商“未尽严格的审查义务,销售了标注虚假广告语的涉案产品,而涉案产品上标注的‘很多人喝了我一百多年’这一宣传用语,向消费者传递了该矿泉水的质量、功能相关的信息,足以影响消费者的购买选择,误导消费者作出购买该产品的决定,其行为已构成欺诈。”

据北京市新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子君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元的,为元。记者注意到,上述两份判决书显示,两家法院均支持了消费者主张相应赔偿的诉求。

截至记者发稿时,巴马丽琅饮用天然矿泉水仍在多家电商平台公开销售,其依然宣称“很多人喝了一百多年”。此外,账号主体为巴马丽琅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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