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新增和调整临时管控区的通告
(年第69号)
根据当前渝中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重庆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划定及管控指南(年第一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新增和调整渝中区部分临时管控区。具体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
(一)具体范围
1.11月8日0时起,划定以下区域为临时管控区:
解放碑街道(1个):新华路88号附1、2号;
两路口街道(2个):华安大厦,医院;
上清寺街道(1个):山益村21号。
2.11月9日0时起,划定以下区域为临时管控区:
解放碑街道(1个):新华国际酒店,民族路号地下商场美食城渝香自助快餐;
七星岗街道(1个):华一坡5号;
大溪沟街道(2个):华福巷53号书香苑小区,张家花园街72号;
石油路街道(3个):阿卡迪亚66栋1、2单元,万科锦程5-21栋;
化龙桥街道(2个):长帆江岸小区1单元,临江佳园小区1单元;
两路口街道(1个):花园大厦;
南纪门街道(4个):文化街41号,下回水沟1号,十八梯综合大楼A栋和B栋;
大坪街道(1个):经纬大道号2单元。
3.11月10日0时起,划定以下区域为临时管控区,区域内中风险区保持不变:
解放碑街道(17个):戴家巷2号、10号(1、2单元)、11号(1、2、3单元)、12号(1、2单元)、24号、25号(1、2单元)、26—28号;临江路8号、10号、12号(1、2单元)、20号、22号、24号、26号(1、2、3单元)、28号(1、2单元)。
南纪门街道(7个):十八梯社区下回水沟7号;中兴路7号、37号、47号、53号;清真寺1号;凉亭子社区全域(除马蹄街、体心堂、天官府、山城巷)。
两路口街道(个):桂花园新村社区全域(除桂花园路54号、12号,桂花园新村7号,健康路36号、46号、48号);国际村7-号,长江一路35-46号,健康路4-19号、37、39、41、63、65、67号。
大坪街道(52个):浮图关社区九坑子路2—20号(双号)、36号、42—66(双号)、70—(双号),九坑子、、-1、-2、-;长江支路10号号楼;长江二路86号爱华龙都。
上清寺街道(16个):桂花园路29号、31号附1—7号、33号、39号、41号、43号、45号、47号、49号、51号、53号、59号、61号;上清寺街道山益村20、22、23号。
大溪沟街道(28个):北区路59号楼栋;华福巷48—55号;枣子岚垭正街57、59—64号;张家花园街33、64、66、68、70、74、76、78、80、82、84、86号。
化龙桥街道(4个):李子坝正街号、号、号、号附1号至附12号。
七星岗街道(1个):临华路20号。
石油路街道(1个):大坪正街号soho商务中心3楼珑洲酒店。
(二)防控措施
1.管控期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管控时限暂定3天,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每日开展健康监测,落实好物资保障、特殊群体就医等服务,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3.管控期间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及经营性活动。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所有出入人员严格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
二、解除部分临时管控区管控措施
自11月10日9时起,解除高盛创富中心B栋重庆偶然间江景酒店的临时管控措施,其他临时管控区保持不变。解除后,以上区域须严格查验进出人员规定轮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和健康码“绿码”证明,确保不漏一人,并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常态化防控措施。
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履行个人疫情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核酸检测,规范居家健康管理,一起努力、共同抗疫,全力争取早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形势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中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中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