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检察机关听证员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按照《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听证员选聘工作方案》,经过组织报名、初审考察和本院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现将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拟选聘的梁艳君等34名听证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如发现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有影响选聘的问题,可以通过电话、来信和面谈等方式反映,我们将认真受理,并向署名或当面反映问题的群众反馈核实结果。如不存在影响任职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公示时间和受理反映时间
公示时间为:年3月25日至年3月31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为公示期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受理反映的部门及联系方式
联系--
受理部门:庄浪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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