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证券日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 公告编号:-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一系列风控措施。截至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万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合计不超过,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年2月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截至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业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业嘉”)
公司拟与合作方重庆业嘉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重庆瑞磊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瑞磊”)富余资金,资金来源为其全资持股公司重庆金望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望宇”)的富余资金,重庆金望宇开发的锦绣原麓项目位于重庆市大渡口区大渡口组团I分区I67-6、I65-5-1地块。公司与重庆业嘉分别持有重庆金望宇51%、49%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重庆业嘉成立于年4月7日,注册地址为重庆两江新区天宫殿街道泰山大道东段号9-10号,法定代表人为王国雄,注册资本1,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华宇业恒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重庆业嘉提供的资料,该公司于年4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86万元,负债总额为21,.79万元,净资产为-15.9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5.93万元,净利润-15.9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业嘉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重庆业嘉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重庆业嘉于年7月在重庆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重庆金望宇无息调用不低于23,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重庆业嘉拟按股权比例从重庆金望宇无息调用不超过22,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重庆金望宇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二)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唐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唐捷”)
公司拟与合作方重庆唐捷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重庆金亿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亿唐”)富余资金,重庆金亿唐开发的项目位于渝北区唐家沱组团C分区C3-2-2、C3-2-6地块。公司与重庆唐捷分别持有重庆金亿唐51%、49%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重庆唐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年2月5日,注册地址位于重庆市渝北区服装城大道号5-1,法定代表人为陈超,注册资本万元,控股股东为四川唐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重庆唐捷提供的资料,该公司系年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8,.24万元,负债总额为28,.42万元,净资产为-1.19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9万元,净利润-1.19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唐捷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重庆唐捷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重庆唐捷于年6月在重庆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及跟投方拟从重庆金亿唐无息调用合计不低于28,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重庆唐捷拟按股权比例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不超过27,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重庆金亿唐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三)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常州呈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呈玙”)
公司拟与合作方常州呈玙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常州金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金俊”)富余资金,常州金俊开发项目位于常州经济开发区横山桥镇芙蓉(HS-02)地块。公司与常州呈玙分别持有常州金俊45%、55%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常州呈玙成立于年12月16日,注册地址为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虹西路号四号楼三楼(常州市武进绿色建筑产业集聚示范区)号,法定代表人为朱亚乾,注册资本万元,控股股东为江苏呈速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咨询。
股权结构图:
根据常州呈玙提供的资料,该公司系年12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9万元,负债总额为5,.43万元,净资产为.7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17万元,利润总额-0.24万元,净利润-0.2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常州呈玙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常州呈玙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常州呈玙于年1月在常州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常州金俊调用不低于1,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常州呈玙拟按股权比例从常州金俊调用不超过2,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常州金俊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8%/年计息。
(四)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山西文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文缘”)
公司拟与合作方山西文缘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山西建业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建业康居”)富余资金,山西建业康居开发项目位于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QX()17、QX()18、QX()19、QX()30、QX()31号地块。公司与山西文缘分别持有山西建业康居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山西文缘成立于年10月22日,注册地址为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源镇梗阳大街号,法定代表人为王福平,注册资本1,万元,控股股东为刘国辉。主营业务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开发;房屋建筑工程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山西文缘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06万元,负债总额为3,.88万元,净资产为-0.8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82万元,净利润-0.82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7,.16万元,负债总额为16,.73万元,净资产为.4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26万元,净利润-0.26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山西文缘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山西文缘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山西文缘于年12月在太原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山西建业康居调用不低于5,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山西文缘拟按股权比例从山西建业康居调用不超过5,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山西建业康居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综合融资利率+1%/年计息。
(五)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幸福连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连城”)
公司拟与合作方幸福连城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山东爱丽舍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爱丽舍”)富余资金,山东爱丽舍开发项目位于济南市天桥区义和北街5号城通纺织A2、B、C地块。公司与幸福连城分别持有山东爱丽舍61%、3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幸福连城成立于5年9月29日,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号连城广场C座11楼南室,法定代表人为陆建林,注册资本10,万元,控股股东为陆建林。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幸福连城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6万元,负债总额为63,.46万元,净资产为37,.40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3,.8万元,利润总额-2,.79万元,净利润-2,.79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9,.94万元,负债总额为44,.91万元,净资产为35,.0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34万元,利润总额-2,.38万元,净利润-2,.3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幸福连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幸福连城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16,.36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幸福连城于年7月在济南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山东爱丽舍调用不低于34,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幸福连城拟按股权比例从山东爱丽舍调用不超过22,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山东爱丽舍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山东爱丽舍综合融资利率+1%计息。
(六)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高圣亮
公司拟与合作方自然人高圣亮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淄博嘉慧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嘉慧”)富余资金,淄博嘉慧开发项目位于淄博市张店区淄博市嘉亿国际三期项目(南地块)。公司与高圣亮分别持有淄博嘉慧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高圣亮:男,汉族,身份证号:306********。
该自然人非失信被执行人。
高圣亮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高圣亮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2,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投入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幸福连城于年12月在淄博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及与合作方的协商,本次公司拟从淄博嘉慧无息调用不低于7,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自然人高圣亮拟按股权比例从淄博嘉慧无息调用不超过7,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淄博嘉慧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七)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济宁高新城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高新城建”)
公司拟与合作方济宁高新城建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济宁金科城投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宁金科城投”)富余资金,济宁金科城投开发项目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堌城村片区”和“仁美社区片区”地块。公司与济宁高新城建分别持有济宁金科城投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济宁高新城建成立于8年8月13日,注册地址为济宁高新区海川路9号就业促进及科技推广中心A2楼室,法定代表人为杜明强,注册资本47,万元,控股股东为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济宁高新城建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51万元,负债总额为,.31万元,净资产为,.20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45万元,利润总额26,.68万元,净利润21,.96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11万元,负债总额为1,,.98万元,净资产为,.1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1万元,利润总额14,.91万元,净利润13,.6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济宁高新城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济宁高新城建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投入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济宁高新城建于年6月在济宁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济宁金科城投调用不低于15,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济宁高新城建拟按股权比例从济宁金科城投调用不超过15,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济宁金科城投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济宁金科城投实际融资成本计息。
(八)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聊城市东昌府区孟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孟达”)
公司拟与合作方聊城孟达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聊城金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聊城金孟”)富余资金,聊城金孟开发项目位于聊城市旅游度假区昌润路和弘山路交汇处-号地块。公司与聊城孟达分别持有聊城金孟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聊城孟达成立于2年10月17日,注册地址为聊城市昌润南路6号,法定代表人为李猛,注册资本10,万元,控股股东为李猛。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聊城孟达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6万元,负债总额为,.70万元,净资产为84,.66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29万元,利润总额22,.61万元,净利润16,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4万元,负债总额为,.21万元,净资产为,.13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12万元,利润总额2,.01万元,净利润2,.0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聊城孟达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聊城孟达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23,.50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聊城孟达于年7月在聊城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聊城金孟调用不低于24,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聊城孟达拟按股权比例从聊城金孟调用不超过24,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聊城金孟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聊城金孟综合融资利率+1%/年计息。
(九)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天津雍鑫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雍鑫”)
公司拟与合作方天津雍鑫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天津雍鑫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雍鑫金科”)富余资金,雍鑫金科开发项目位于武清区新城雍阳西道北侧地块。公司与天津雍鑫分别持有雍鑫金科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天津雍鑫成立于2年5月6日,注册地址为天津市武清区黄庄接到泉里路1号智库大厦室,法定代表人为任广亮,注册资本11,万元,控股股东为天津市武清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业、基础设施进行投资,企业管理咨询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天津雍鑫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7万元,负债总额为,.25万元,净资产为80,.7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49万元,利润总额-7,.35万元,净利润-5,.3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9万元,负债总额为,.58万元,净资产为80,.11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77.55万元,利润总额-.48万元,净利润-.6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天津雍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天津雍鑫上一个会计年度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天津雍鑫于年3月在天津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雍鑫金科调用不低于24,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天津雍鑫拟按股权比例从雍鑫金科调用不超过24,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雍鑫金科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按雍鑫金科综合融资利率+1%/年计息。
(十)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南京金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雅”)、南京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科鑫”)
公司拟与合作方南京金雅、南京科鑫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南京金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金宸”)富余资金,南京金宸开发项目位于南京市秦淮区石杨路NO.G29地块。公司与南京金雅、南京科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科鑫”)分别持有南京金宸34%、33%、33%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1)南京金雅基本情况
南京金雅成立于年5月8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国华路66号6幢,法定代表人为徐新明,注册资本2,万元,控股股东为南京阳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南京金雅提供的资料,该公司于年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1,.62万元,负债总额为59,.63万元,净资产为1,.99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1万元,净利润-0.0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金雅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南京金雅上一个会计年度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南京科鑫基本情况
南京科鑫成立于年05月28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高淳区桠溪街道国华路66号6幢,法定代表人为孙涛,注册资本2,万元,控股股东为联发集团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
股权结构图:
根据南京科鑫提供的资料,该公司于年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万元,负债总额为.16万元,净资产为-24.87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24.87万元,净利润-24.8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科鑫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南京科鑫上一个会计年度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南京金雅、南京科鑫于年8月在南京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南京金宸无息调用不低于55,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南京金雅、南京科鑫拟按股权比例各自分别从南京金宸无息调用不超过54,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南京金宸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一)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徐州威云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州威云”)
公司拟与合作方徐州威云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淮安金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金吉”)富余资金,淮安金吉开发项目位于淮安市清江浦区延安东路南侧、富春路东侧GP27号地块。公司与徐州威云分别持有淮安金吉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徐州威云成立于年5月19日,注册地址为徐州市云龙区和平大道以北、云龙区政府驻地以西,宝龙广场B座室,法定代表人为刘迎春,注册资本10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市金地佳创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徐州威云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40万元,负债总额为0.50万元,净资产为-0.10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13万元,净利润-0.10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05万元,负债总额为41,.31万元,净资产为-.2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4万元,净利润-.1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徐州威云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徐州威云上一个会计年度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2,.61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徐州威云于年3月在徐州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淮安金吉无息调用不低于49,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徐州威云拟按分别股权比例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不超过48,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淮安金吉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二)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南京梁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梁宁”)
公司拟与合作方南京梁宁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常州梁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梁悦”)富余资金,常州梁悦开发项目位于常州市龙江中路东侧、朱夏墅路南侧的编号为JZX1的项目地块。公司与南京梁宁分别持有常州梁悦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南京梁宁成立于年7月16日,注册地址为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高桥社区高桥门-2号,法定代表人为项振,注册资本2,万元,控股股东为南京梁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营销策划。
股权结构图:
根据南京梁宁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4,.07万元,负债总额为50,.34万元,净资产为24,.73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41万元,利润总额24,.67万元,净利润23,.92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5,.27万元,负债总额为71,.02万元,净资产为23,.25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22万元,净利润-41.4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南京梁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南京梁宁上一个会计年度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52,.88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南京梁宁于年12月在常州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常州梁悦无息调用不低于57,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南京梁宁拟按分别股权比例从常州梁悦无息调用不超过54,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常州梁悦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三)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江西省赣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房投资”)、南昌亿拓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亿拓”)
公司拟与合作方赣房投资、南昌亿拓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上饶鸿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鸿瑄”)富余资金,上饶鸿瑄开发项目位于上饶市广信区DEB8号地块。公司与赣房投资、南昌亿拓分别持有上饶鸿瑄34%、33%、33%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1)赣房投资基本情况
赣房投资成立于9年3月9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紫阳大道号云中城A座4,法定代表人为廖志清,注册资本32,万元,控股股东为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赣房投资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1万元,负债总额为,.39万元,净资产为25,.9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10,.85万元,利润总额-7,.98万元,净利润-7,.70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9万元,负债总额为,.12万元,净资产为24,.17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60万元,利润总额-1,.47万元,净利润-1,.74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赣房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个会计年度赣房投资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8,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南昌亿拓基本情况
南昌亿拓成立于年7月5日,注册地址为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三经路号,法定代表人为唐云龙,注册资本5,万元,控股股东为新城控股集团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南昌亿拓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81万元,负债总额为,.63万元,净资产为-3,.8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79万元,利润总额-1,.96万元,净利润-1,.27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万元,负债总额为,.18万元,净资产为-5,.81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2.21万元,利润总额-1,.75万元,净利润-1,.4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南昌亿拓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个会计年度南昌亿拓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8,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赣房投资、南昌亿拓于年7月在南昌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上饶鸿瑄无息调用不低于11,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赣房投资、南昌亿拓拟按股权比例各自分别从项目公司无息调用不超过11,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上饶鸿瑄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四)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深圳市联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联彩”)
公司拟与合作方深圳联彩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泰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泰荣”)富余资金,成都金泰荣开发项目位于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办华信大道以南,编号为LQ05():-05地块。公司与深圳联彩分别持有成都金泰荣51%、4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深圳市联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年12月03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安社区益田路号平安金融中心27楼1室,法定代表人为张含璐,注册资本64,万元,控股股东为深圳平安汇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管理咨询。
股权结构图:
根据深圳联彩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08万元,负债总额为37,.21万元,净资产为64,.87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87万元,利润总额.05万元,净利润.87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2万元,负债总额为77,.55万元,净资产为64,.37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万元,利润总额.40万元,净利润86.5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深圳联彩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深圳联彩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7,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深圳联彩于年3月在深圳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成都金泰荣无息调用不低于7,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深圳联彩拟按股权比例从成都金泰荣无息调用不超过7,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成都金泰荣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五)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浙江国鸿新瑞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国鸿新瑞”)
公司拟与合作方浙江国鸿新瑞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温州瑞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瑞乾”)资金,资金来源为其全资项目公司永嘉鸿科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嘉鸿科”)的富余资金,永嘉鸿科开发项目位于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温政储出19号地块。公司与浙江国鸿新瑞分别持有永嘉鸿科50.1%、49.9%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浙江国鸿新瑞成立于年12月10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前花工业区金达路45号室,法定代表人为厉凯强,注册资本5,万元,控股股东为浙江国鸿控股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房产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等。
股权结构:
根据浙江国鸿新瑞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3,.02万元,负债总额为59,.01万元,净资产为4,.01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2万元,利润总额-.12万元,净利润-.12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3,.03万元,负债总额为68,.22万元,净资产为.81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2万元,利润总额-80.2万元,净利润-80.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浙江国鸿新瑞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浙江国鸿新瑞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浙江国鸿新瑞于年9月在杭州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永嘉鸿科无息调用不低于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浙江国鸿新瑞拟按股权比例从永嘉鸿科无息调用不超过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永嘉鸿科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六)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杭州银嘉澄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银嘉澄”)
公司拟与合作方杭州银嘉澄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温州金瑶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州金瑶”)富余资金,温州金瑶开发项目位于温州市永强北片区瑶溪南单元12-G-23a地块。公司与杭州银嘉澄分别持有温州金瑶60%、40%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杭州银嘉澄成立于年4月15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善贤路4号4层室,法定代表人为王政,注册资本万元,控股股东为浙江银泽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等。
股权结构:
根据杭州银嘉澄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61万元,负债总额为37,.87万元,净资产为0.74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26万元,净利润0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6,.66万元,负债总额为16,.00万元,净资产为0.6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07万元,净利润-0.0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杭州银嘉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杭州银嘉澄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1,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杭州银嘉澄于年7月在杭州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温州金瑶无息调用不低于1,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杭州银嘉澄拟按股权比例从温州金瑶无息调用不超过1,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温州金瑶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七)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东毅然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毅然”)
公司拟与合作方重庆东毅然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重庆东钰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东钰金”)富余资金,重庆东钰金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沙坪坝区磁器口B10地块。公司与重庆东毅然分别持有重庆东钰金50.1%、49.9%的股权。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重庆东毅然成立于年4月17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南岸区南滨路83号附5号3-11(室),法定代表人为刘浩,注册资本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东德毅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企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重庆东毅然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8,.56万元,负债总额为68,.16万元,净资产为-96.60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42万元,利润总额-.16万元,净利润-.55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7,.27万元,负债总额为68,.03万元,净资产为-.7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5.97万元,利润总额-.80万元,净利润-.1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东毅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重庆东毅然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1,万元,不存在超期未归还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重庆东毅然于年9月在重庆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重庆东钰金无息调用不低于1,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重庆东毅然拟按股权比例从重庆东钰金无息调用不超过1,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重庆东钰金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八)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晴照叶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晴照叶”)
公司拟与合作方重庆晴照叶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重庆金悦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悦宇”)富余资金,重庆金悦宇开发项目位于铜梁区淮远新区组团I分区G07-04/02地块。公司与重庆晴照叶分别持有重庆金悦宇51%、49%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重庆晴照叶成立于年11月16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金龙大道号24#楼第7层南侧,法定代表人为张龙韬,注册资本万元,控股股东为重庆万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从事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
股权结构:
根据重庆晴照叶提供的资料,该公司系年1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2,.48万元,负债总额为42,.34万元,净资产为-0.8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0.86万元,净利润-0.86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重庆晴照叶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重庆晴照叶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比例及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重庆晴照叶于年3月在重庆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重庆金悦宇无息调用不低于26,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重庆晴照叶拟按股权比例从重庆金悦宇无息调用不超过25,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重庆金悦宇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
(十九)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湖北梁财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梁财置业”)
公司拟与合作方湖北梁财置业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荆州祥锦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祥锦”)富余资金,荆州祥锦开发项目位于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解放街道江津西路号。公司与湖北梁财置业分别持有荆州祥锦51%、49%的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湖北梁财置业成立于年4月16日,注册地址为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正安实业商业综合楼(钰龙国际中心)16层办公3号,法定代表人为徐军舰,注册资本1,万元,控股股东为长沙中梁恒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等。
股权结构图:
根据湖北梁财置业提供的资料,截至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25,万元,负债总额为23,.93万元,净资产为1,.72万元。年实现营业收入53.05万元,利润总额52.72万元,净利润52.72万元。截至年9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8,.15万元,负债总额为30,.29万元,净资产为27,.86万元。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19万元,利润总额-.75万元,净利润-.12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湖北梁财置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湖北梁财置业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项目公司股东股权投入及拟调用富余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根据相关协议约定的富余资金调用事项
公司与湖北梁财置业叶于年8月在武汉市签订合资合作协议,根据该协议的相关约定,本次公司拟从荆州祥锦调用不低于19,万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湖北梁财置业拟按股权比例从荆州祥锦调用不超过19,万元富余资金,期限至荆州祥锦预留资金不能满足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并要求合作方归还调用的富余资金时,年化利息按荆州祥锦综合融资利率+1%计算。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所开发的项目在国内经济状况较好的城市,未出现影响项目公司经营的重大不利因素。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发的项目所在地块区位优势明显,加上公司成熟的开发管控能力和较高的品牌美誉度,项目本身具有较高的安全边际,能保证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
实施本次财务资助的过程中,公司已充分考虑并积极防范财务资助风险。公司与合作方洽谈合作时,会调研合作方及其股东背景、资金实力、资信水平,只有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才选择与其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以保证项目顺利开发建设;各合作方未发生过调取富余资金不按期偿还的情况,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资信情况良好。项目公司是由公司直接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管理,每月均会进行动态预测和监控项目资金,能有效管控项目资金。一般只有在合作项目资金满足未来三个月经营支出后仍有剩余方才允许股东调用富余资金。同时当项目公司资金不能满足未来支出时,将提前通知股东及时归还或者补充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经营。在财务资助过程中,项目公司根据资金情况陆续实施,并充分考虑资金风险。一旦发现资助对象存在潜在偿还风险,项目公司将停止对其调拨。对其不及时偿还的金额,将以股东在项目中的历史投入(包括实收资本和股东借款)和未来股权收益权(包括项目公司分红等)及其他合作项目的股东投资款项作为资金偿还保证,财务资助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密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