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正义网-检察日报
编者按 近年来,各地检察机关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总体要求,锐意进取,担当尽责,能动履职,以人民为中心,不断优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法律监督新格局,以检察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推进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实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本刊选取部分基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的小故事,从一个侧面管窥“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取得的进展和成效。
北京通州:“迟来的道歉”让哥俩相拥而泣
简洁 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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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现场,被不起诉人赵某甲在文书上签字
“多亏您帮着从中调解,化解了我们村这两兄弟的矛盾,不然这两家就结怨了。”8月底,北京市通州区某村村支部书记专程来到通州区检察院,向该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李隽表达谢意。
原来,该村村民赵某甲和赵某乙兄弟之间发生房产纠纷,于年7月闹上法庭。开庭前,两人又吵了起来,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赵某甲一怒之下将弟弟赵某乙打伤。经鉴定,赵某乙身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今年8月15日,公安机关以赵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办案检察官李隽审查案件后认为,该案系由家庭成员之间矛盾纠纷引发,虽然赵某甲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完全符合起诉条件,但检察机关不应就案办案,“要从有利于矛盾化解和亲情修复的角度解决问题,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是最根本的办法。”李隽说。
让李隽没想到的是,调和这对亲兄弟的矛盾竟然那么艰难。长期的房产纠纷加上该案的发生,让本就关系紧张的兄弟二人变得不可调和。赵某甲对弟弟心存不满,不愿主动沟通、积极赔偿取得谅解;赵某乙也因受伤后一直未见哥哥赔礼道歉而拒不原谅。检察官十几次与双方电话沟通,耐心劝解,两人态度仍很坚决。
“如果调解不成功,案件起诉到法院,这梁子就真结下了。”李隽决定借助“枫桥经验”,引入基层党组织力量参与办案,助力矛盾化解。他和办案民警一同实地走访该村,向当事人及村民询问案情细节,与村干部座谈。“如果能彻底解决他们兄弟的矛盾,也是了却我们心中的一桩大事啊。”村支书说。
8月19日,在检警村三方努力劝说下,兄弟二人终于坐到一起。李隽先是从情理等角度对二人进行教育、感化,强调双方是骨肉至亲,不要因一时意气遗憾终生,随后又耐心释法,详细阐明案件不同处理结果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
“对不起,哥有错,不该冲动打你!”听到这句迟来的道歉,赵某乙再也忍不住,与赵某甲相拥痛哭起来。“哥,我也有错,对不起,咱俩以后好好的!”
鉴于该案系家庭矛盾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犯罪嫌疑人赵某甲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情节,且兄弟二人最后达成了刑事和解,检察机关对该案作出酌定不起诉处理。8月23日,李隽到该村送达并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
重庆沙坪坝:捕鱼者成了志愿者
满宁 刘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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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与陈某(右一)一起到社区开展禁渔普法宣传
“你放心,我一定尽好‘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的义务,当好禁渔宣讲员。”日前,面对前来回访的重庆市沙坪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谢徽,正在社区发放普法宣传单的陈某说。
从捕鱼者到志愿者,陈某身份的这一转变,得益于沙坪坝区检察院去年推出的“五个一”办案机制。据介绍,“五个一”即“办理一件环境资源案件、惩治一批违法犯罪人员、修复一处生态环境资源、宣传一次环境保护规定、建立一套沟通协调制度”。“案件要办,但又不能止于就案办案。不谋一时谋长久,是我们一直坚持的信念。”谢徽说。
今年初,沙坪坝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5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陈某是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审查案件过程中,办案检察官发现,这5起案件所涉禁渔区域均为梁滩河及其支流,且在涉案禁用渔具、非法捕捞行为等方面高度相似,为此,该院启动“五个一”工作机制,将5起案件合并办理。
办案检察官深入涉案人员户籍所在地和案发地开展走访调查发现,“这5个人都是本地居民,都不是以非法捕捞为业的‘惯犯’,只是因为对禁渔区域和禁渔工具缺乏认识,才触犯了法律”。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鉴于陈某等5人非法捕捞的渔获较少,均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预缴了生态修复金,检察机关拟对其作不起诉处理。
6月1日,检察机关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作为听证员,与街道、社区代表一道,对系列非法捕捞案件举行公开听证。“我一直以为禁渔的只是长江、嘉陵江这些大江,梁滩河不是禁渔区域。”“我因为一时侥幸犯了错,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共同守护好长江生态环境。”陈某等人对非法捕捞行为深刻反省,并首次以“保护长江母亲河志愿者”的身份说法,为旁听群众讲解禁渔法律法规。会上,听证员达成一致,支持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6月9日,沙坪坝区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依托‘五个一’办案机制,我们正在积极引导当事人参与长江生态修复工作。”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陈某等人已预缴生态修复金1.8万元用于增殖放流,并以志愿者身份全程参与增殖放流。“此外,他们还会兼职担任长江禁渔宣讲员,积极投身普法宣传和梁滩河巡河工作。”
浙江杭州拱墅:联合出台危化品治理协作机制
史隽 王欣雨
“感谢检察院给了我这次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会多学习法律知识,守法经营。”日前,被不起诉的浙江杭州某公司负责人俞某感慨万分地说。
年近五十的俞某是杭州某建材公司和装饰材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公司主要从事油漆批发零售等经营活动。自年11月起,为了便于在市区及时为客户配送商品,俞某在未取得危化品仓储经营资质的情况下,承租了位于杭州市拱墅区的一处仓库,用于储存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油性油漆。
年11月1日,拱墅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在俞某的仓库中当场查获非法仓储的危险化学品油性油漆余件,共计40余吨。经浙江省应急管理科学研究院评估,这些非法仓储的危险化学品油漆,对周边人员和财产具有现实危险性。
该案立案后,拱墅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在危化品油漆的种类及数量查证、危险性鉴定、现实危险评估、后期妥善处置等方面提供意见建议,并牵头公安、应急管理局等多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商案件中“现实危险”的标准把握问题。
拱墅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俞某无证仓储危险化学品,其行为涉嫌危险作业罪。鉴于俞某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悔罪,积极主动消除安全隐患,为贯彻落实涉企案件宽缓处理刑事政策,该院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为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同时解决行业管理问题,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拱墅区检察院决定对俞某危险作业案进行公开听证。今年5月24日下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杭州市涂层材料产业协会代表、拱墅区应急管理局代表等受邀参加了听证。
会上,办案检察官介绍了案件事实和证据,阐述了拟作相对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说明了案件侦查情况。经过充分讨论,听证人员一致认可检察机关的相对不起诉意见。6月14日,拱墅区检察院对俞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同时书面建议行政管理部门对涉案企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确保刑行衔接到位。在后续经营活动中,俞某不再储存油性油漆,而是改用不属于危化品的水性漆。
案件虽小,却折射出行业治理隐患。日前,拱墅区检察院制发检察建议,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对策,并以此为契机与区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危化品经营、仓储治理的协作机制。同时,该院还通过构建危化品经营仓储数字监督模型,推动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做深做实。
辽宁沈阳于洪:揪出企业“蛀虫”促整改
王玲 李铁群 于洎淼
“感谢检察院帮我们挽回损失,还送来一份很有价值的检察建议。这些建议针对性、可操作性都很强,我们一定会对照整改。”近日,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负责人对前来回访的沈阳市于洪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
今年初,于洪区检察院办理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高管张灵(化名)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案情显示:年9月至年8月期间,张灵利用职务便利,虚构需要向实习生就读的学校支付培训费的事实,将公司支付的培训费据为己有;年9月至年8月,张灵利用职务便利,虚构对外公关需要礼品卡的事实,多次向公司申领电商平台购物卡,用于个人消费并赠与亲属。
“我没有犯罪,你们有什么证据证明我犯罪?”案件侦办初期,张灵拒不认罪,案件侦查并不顺利。公安机关邀请于洪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检察官介入侦查后,围绕案件关键事实,深入分析研判,引导公安机关完善证据,最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提审中,当办案检察官有针对性地出示公司奖励制度、经手人信息、银行流水、消费凭证等证据时,张灵开始感到慌张,意识到检察机关已经掌握其精心设计的赃款流转途径,在压力下如实供述了全部罪行。最终,张灵彻底转变态度,自愿认罪认罚并全额退赃退赔。
3月7日,于洪区检察院以张灵涉嫌职务侵占罪依法提起公诉。6月7日,于洪区法院认定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成立,同时采纳了检察机关提出的确定刑量刑建议。
案件办结后,于洪区检察院全面检视梳理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发现了财务审批流于形式、公关费用核查跟踪缺位、内部监察机制不健全等一系列问题。除了有针对性地向该公司制发检察建议,该院还安排副检察长带队,会同公安民警一起走访该公司,与企业管理人员进行座谈,现场答疑解惑,同时提出加强管理制度、压实监管审批责任、重视内部监察队伍建设、建设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等建议。
四川仁寿:见招拆招锁定“案中案”
曹颖频 魏天一
“当时,一看到那份转账交易记录,我立马警惕起来……”近日,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建兵为该院青年干警开讲业务讲座,向大家说起去年审查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时,从毒品交易记录挖出洗钱线索的经历。
审查该贩毒案时,李建兵与办案组干警就案件中是否存在洗钱行为进行重点审查,一步步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洗钱行为如何认定?证据标准如何把握?是一罪还是数罪?”这些问题每天都萦绕在他脑海里。为全面查清案件事实和真相,办案组决定将毒品犯罪和洗钱犯罪进行同步审查。然而,犯罪嫌疑人三缄其口、避重就轻,给案件办理布下层层“迷雾”。面对“零口供”,办案检察官淡定如常,仔细审查购毒人员的证言、通话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最终锁定嫌疑人陈某某多次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贩毒事实查清了,那么获取的毒资呢?证明洗钱犯罪的证据链条固定还存在很大困难。办案检察官反复审查犯罪嫌疑人供述,发现一个细节,犯罪嫌疑人陈某某辩称“帮别人带过毒品,因自己打游戏充值次数太多,银行卡和 为证实陈某某存在洗钱的主观故意,检察官引导公安侦查人员调取了年3月至5月陈某某贩毒期间,其名下所有银行卡及支付宝等支付结算账户流水信息,发现多次支付交易记录。办案检察官请来中国人民银行仁寿支行的专业人员,对这些信息进行分析,发现购毒资金是通过银行账户转向陈某某使用的支付宝,然后多次流转“漂白”。
反复查证研究全部证据后,办案组依法认定,陈某某在实施贩卖毒品犯罪后,自行“漂白”毒资,妄图使犯罪所得呈现“化学反应”,以达到逃避打击查处的目的。然而,《刑法修正案(十一)》及相关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陈某某后续“漂白”毒资的行为不是贩毒犯罪的自然延伸,两个行为侵犯了不同的法益,不是牵连关系,应当数罪并罚。
年11月5日,仁寿县检察院以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庭审中,经过当庭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零口供”的被告人不得不认罪服法。12月29日,仁寿县法院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贩卖毒品罪、洗钱罪,决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2万元,陈某某未上诉。
河北黄骅:“我们车队又整装出发了!”
肖俊林 秦景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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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到涉案车队了解经营情况
“我们车队浴火重生,现在满负荷运营生意很好,车的分期付款也快交清了,这都要谢谢你们检察院!”9月1日,河北省黄骅市某运输队负责人马某给该市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
马某是黄骅本地人。年10月,年近半百的他将所有积蓄和从亲戚朋友那借来的钱凑足近万元,分期付款买了10辆大货车,开始跑运输。一开始生意顺风顺水,后来受疫情影响运输业不景气,马某的车队只能靠微薄的利润勉强维持。每月要给银行分期还款,要支付10名司机的工资,马某为缓解经济压力,竟然打起歪主意。年12月中旬,他指使车队司机在一周内多次盗窃车队承运的沥青油,共计30余吨,价值6万余元。
案发后,马某和10名司机都被判处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在黄骅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接受社区矫正。按照法律规定,社区矫正人员要定期参加学习劳动,未经批准不能离开居住区域。马某车队的主要业务是在天津、山东一带跑短途,现在所有人都不能离开黄骅,车队经营陷入瘫痪。
今年4月,黄骅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专项监督,检察官主动找到马某了解企业生产情况。“车辆停运,分期还款交不上了,银行会来收车,叫我怎么办啊?”马某急切地倒出心中苦水,表示非常后悔走上犯罪道路。
“咱们办案要换位思考,积极能动履职,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为要务。”听取汇报后,检察长刘金生要求办案检察官立即与社区矫正中心沟通情况,在保证监管到位的同时,尽快帮助车队重新启动业务。
办案检察官调查核实情况后,指导马某和10名司机准备好申请外出经营的相关材料,同时向黄骅市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对该车队的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专门的学习方案和监管帮教措施,并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监管。黄骅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检察建议,马某及车队司机共11人的外出经营申请很快被批准。
“我们车队又整装出发了!”得知申请获批,马某第一时间给检察官打电话,分享自己的喜悦心情。随后,办案检察官受邀到社区矫正中心为马某及车队司机上法治课,宣讲社区矫正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叮嘱他们守法经营、安全驾驶。
被批准外出经营5个月以来,马某车队承运了好几个大项目,不仅能按时缴纳银行分期还款,还有了可观的经济收入。为回报社会,8月,马某向黄骅市防疫部门捐赠了1万个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