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上游新闻
解酒糖的说明没有标明婴幼儿不宜食用,一位消费者在购买后认为这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将商家告上了法院。
今(7)日,上游新闻记者从沙坪坝区法院获悉,该院在审理了这起涉食品安全产品责任纠纷后,已经做出了相应的判决。
胡某通过天猫超市购买了某食品公司生产的两款解酒糖,共计花费元。胡某表示,产品外包装标注:白砂糖、麦芽糖浆、植物油、玉米低聚肽、葛根等,并无婴幼儿限量或禁止标识等。
胡某认为,涉案配料中“玉米低聚肽粉”属于新食品原料,在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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