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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支出具体规定

为了规范我司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办公经费管理等工作,努力开源节流、增收节支,现将有关事宜规定如下:

一、业务接待规定

(一)事前审批原则

各部室业务接待,须坚持事前审批并以业务对口接待为原则。确需业务招待的,应事前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业务接待申请表,并经分管领导书面同意后,交公司行政部安排具体接待事宜。

(二)业务接待费用标准

1.陪餐人数:各部室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2.业务费接待标准:确因工作需要,接待部室可以安排接待陪餐一次,陪餐开支标准不超过每人元/餐;陪餐以外的午餐或晚餐开支标准不超过每人80元/餐。业务接待需住宿用房的,入住公司指定酒店且以标准间为主,接待部室不得超标准安排接待住房。

(三)业务接待费的报销流程

接待完毕,经办人凭有效发票及接待审批单,如实填写接待清单,分接待项目按财务要求填报,在费用发生当月按“经办人签字→行政部确认→部室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副总签字审批→总经理审批”流程报销。

(四)业务接待其它规定

1.擅自提高接待标准、扩大接待开支范围或报销与接待无关费用、虚报人数与接待天数、使用虚假发票报销接待费用的,超报部分或虚报部份由本人承担。

2.严禁以接待名义购买茶叶、土特产、烟酒及报销车辆费用等,一经发现,其费用由报销人自行承担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不得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与公务无关的接待费用不予报销,禁止向下属子公司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借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

二、差旅费报销规定

(一)出差事前审批原则

公司员工出差应严格履行事前审批手续,出差前须填写《出差申请单》,注明起止地、返回时间及出差事由,各部门应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经分管领导或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能出差。

员工外出参加各类培训的,按公司外出培训管理规定执行,其费用报销按本制度执行。

(二)差旅费报销标准

1.员工出差费用实行限额据实报销;出差期间发生的住宿费用、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及出差期间伙食补助费用按出差地不同、出差人级别不同分别按后附表1、表2所列限额内凭票据实报销。

2.出差目的地市内交通费

员工到本市外的出差地,市内交通费按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到本市内的渝中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大渡口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的出差地市内交通费主要采取在限额每人每天60元的标准报销;到市内其它区县出差的出差地,交通费按每人每天40元的标准报销。

(三)报销流程

出差人应于出差返回公司五个工作日内,凭有效发票及出差审批单按“经办人签字→部室负责人签字→财务负责人签字→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审批”流程报销。

(四)差旅费报销其它规定

1.出差期间因公接待报销了业务招待费用的,应扣减相应伙食补助;出差期间发生业务招待费用的仍按业务接待相关规定执行;出席有关活动或会议经费里包含餐费的,不再报销伙食补助。

2.出差住宿除公司负责人以外住宿房间以标准间为主,多人出差以两人一个标准间报销住宿费用。出差人员因公接待报销了业务接待费的,应扣出相应的伙食补助。

3.出差天数采取算头不算尾的方式计算。

4.出差人员由单位派车的,不再报销出差目的地交通费,未按规定开支差旅费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三、加班用餐及加班工资规定

(一)加班事前审批原则

因突发事件或其它紧急事务确需要加班的,加班员工应事前经过部室负责人同意后向人力资源部提出加班申请并报经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加班审批需注明加班事由、预计加班起止时间、加班人数等内容。

(二)加班用餐规定:加班后确需用餐的应当在公司食堂用餐,食堂不具备提供加班用餐条件的,可在就近社会餐馆用餐,用餐标准按每人每餐不超过45元(即午餐、晚餐)。

(三)加班用餐报销及加班支付:加班用餐按上述标准及加班审批单及有效发票报销。加班工资计算由人力资源部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发放。

四、办公费报销规定

为了合理控制办公费用支出,此类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集中购置,并派专人登记管理,各部室需要购置办公用品须事先填写采购申请表,按采购申请表流程审批后采购。

(一)办公费报销范围

日常办公费包括:电话费、年检费、资料费、日常耗用的电子设备耗材、办公场所的零星维修费用及办公过程中发生的各项杂费等。

(二)办公费报销流程

各项办公费用开支由行政部统一报销,按“经办人签字→行政部负责人签字→财务审核→分管副总签字→总经理审批”流程签字报销。

(三)报销发票

购买办公用品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附购买清单或明细表。同时,还须附上使用部门(人员)签字确认的收货凭据。

五、汽车费用报销规定

(一)单位车辆使用管理办法由行政部统一制定。

(二)严禁使用私车办公事,或者使用私车至辖区外出差,使用私车产生的油费与道路通行费等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三)不能租赁社会车辆用于公务活动,也不能在指定的租车平台、租车公司、“滴滴”等网约公司预存金额租车用于公务活动。

六、职工薪酬费用、工会经费管理规定

工资及五险一金、职工福利费用支出均按相关规定标准发放,由人力资源部按审批流程签字后由财务部统一支付。

工会经费使用严格按《XX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七、咨询费、诉讼费、评估费用等中介机构费用管理规定

凡发生咨询、诉讼、评估或审计等业务需聘请中介机构的,必须经比选或投标方式确定中介机构,确定后以书面形式(含合同)经部门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其费用若超过30万元由党委会审议通过。

八、附则

本规定自年1月1日行施行,原规定废止,集团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件:

1、出差住宿费及伙食补助报销标准

2、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标准

3、加班用餐审批单

4、业务接待用餐审批单

附表1

住宿费、伙食补助报销标准

附表2

乘坐各类交通工具的标准

附件3:

加班审批单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附件4:

业务接待用餐审批单

填报人:填报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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