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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定临时管控区丨渝北江北重庆高新区

                            

精准防控动态调整

11月7-8日

渝北区、江北区、重庆高新区

划定临时管控区域

具体如下

↓↓↓

渝北区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年第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11月8日8时起,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龙溪街道:新牌坊三路号升辉雅舍1单元,松桥路号,金龙路99号

龙山街道:松石一巷14栋1单元

龙塔街道:紫园路号水务龙城天都1栋

两路街道:渝航路87号4单元

双凤桥街道:空港大道号瑞丰花苑2栋,双凤桥支路号自建房4单元

双龙湖街道:龙平支街2号3单元,凯歌路后街12号2单元

仙桃街道:福畅路2号爱加欧郡二期2栋,桂馥西路2号泽科港城国际二期锦云香缇14栋1单元

回兴街道:霓裳大道1号中德茵莱国际7栋,双湖路87号春天花园B栋1单元,双湖路号航空花园9栋2单元

石船镇:石船大道石船家园5栋1单元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8日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关于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年第号)。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疾控专家研判和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11月8日16时起,新增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新增临时管控区域

龙溪街道:金龙路75号2单元,武陵路号依云雅筑2栋,红石路2号龙溪景苑B栋4单元,兴隆街39号锦江郦城4栋,新溉大道99号中渝香奈公馆6栋,龙华大道号富悦阳光1栋,松牌路80号康居皓月7单元

龙山街道:松石南路38号附28号四单元

龙塔街道:兴盛大道33号上品拾陆小区4栋

两路街道:汉渝路号3幢1单元

回兴街道:宝桐一路号兰亭水云涧6栋1单元

木耳镇:空港乐园A2区9栋

二、临时管控措施

(一)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和生活物资。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二)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三)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四)实行3天临时管控,连续3天开展3次(每天1次)核酸检测。

(五)区域外人员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不接触情况下,做好生活物资保障等工作。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年11月8日

江北区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年第48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专家研判,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石马河街道、大石坝街道、华新街街道、观音桥街道、五里店街道部分区域实施临时管控,具体如下:

一、具体范围

石马河街道:金秋家园小区(从11月7日起)、百年佳苑小区(从11月7日起)、玉祥门A区(从11月8日起)、康和园小区(从11月8日起)、金色年华C区(从11月8日起)

大石坝街道:东原D7区4期(从11月8日起)

华新街街道:嘉陵三村27号、号(从11月8日起)

观音桥街道:洋河一村20号(从11月7日起)

五里店街道:天缘居小区(从11月7日起)

二、管控措施

1.临时管控期间严格做到“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实施管控后连续开展3次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实时调整。

3.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无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6.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7.自年11月5日以来,离开上述风险区域的人员,主动向所在地社区报备,落实以上管控措施。

后续管控措施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进行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江北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8日

重庆高新区

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划定疫情风险区域的通告(.11.08)。

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报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自年11月8日0时起,将重庆高新区部分区域划定为中风险区,具体如下:

一、具体点位(3个)

白市驿镇(1个):名都世纪小区4栋。

西永街道(1个):熙地锦绣城号7栋。

虎溪街道(1个):贝蒙天地小区9栋。

二、防控要求

1.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区域外人员原则上不进入该区域,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在实施管控期间按要求开展核酸检测;上述区域自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域之日起算,连续7天无新增病例降低为低风险区;解除管控前24小时内,应完成一次区域内全员核酸筛查。

7.做好心理疏导、生活物资保障,落实好慢性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医疗等服务;规范消毒和垃圾分类处置。

三、年11月3日以来所划定且未调整的临时管控区的管控措施继续有效。

未尽事宜,以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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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斌钱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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