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教育局文件
平市教发〔〕60号
关于做好年平凉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1号)《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甘政发〔〕29号)《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教厅〔〕 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制度,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现就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 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主动适应全省统一命题考试趋势,审慎稳妥推进学、考、招有机衔接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适当增加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以考试评价促进教育评价改革,引领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促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加强对学生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品德修养、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查,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2.坚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以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引导,做好中考整体改革过渡性工作,建立小学、初中和高中各学段上下贯通、有机衔接、相互配合的课改运行机制,推进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统筹协调发展。3.坚持落实义务教育课程方案。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开齐上好国家课程,不断改进和完善教育评价办法,建立教学与管理相互配套、协调一致的考核评价体制,充分发挥考试对教育教学改革的引导作用。三、考试对象
全市八年级和九年级学生。
四、考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测试科目为体育与健康,共10科,按原始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总分分。考查科目成绩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八年级考试科目
1. 笔试科目:生物和地理,两科合卷考试,分值分(各占50分,其中生物试卷中实验与探究题占15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由全市统一命题,县(市、区)教育局按照标准化考试要求统一组织考试,集中网上阅卷,成绩封存,待年高中录取时启用。
2. 考查科目: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和生物实验操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和考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二)九年级考试科目
1.笔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其中,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力占20分)单独制卷,分值各分(不分AB卷);物理和化学两科合卷考试,分值分(物理80分、化学70分,实验探究题各占30%);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两科合卷考试,分值分(各占5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
2.测试科目:体育与健康,分值50分,计入高中录取成绩。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测试,具体办法按照《年平凉市初中学生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方案》(附件1)执行。
3.考查科目: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及音乐、美术素养考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测试和考评,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计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三)过程性考查科目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的通知》(教材〔〕4号)《平凉市义务教育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综合实践活动主要考查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社会实践、研学旅行等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参与情况,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制定,加强过程管理和考查考核,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五、考试时间
(一)笔试科目考试时间
时间
6月16日(星期四)
6月17日(星期五)
6月18日(星期六)
上午
语文
9:00—11:30
数学
9:00—11:00
英语(含听力)
9:00—11:00
下午
物理和化学
15:00—17:30
道德与法治和历史
15:00—16:30
生物和地理(八年级)
15:00-16:30
英语听力考试由各考点采用“英语听力光盘(U盘)”播放英语听力试题内容。
八年级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试和生物实验操作考试在5月份完成。九年级体育与健康现场测试于4月中旬至5月底进行,具体时间由各县(市、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自行确定。九年级物理、化学实验操作考试和音乐、美术素养考查在5月份完成。六、命题要求
依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内容,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充分体现学科课程标准要求,杜绝偏题、怪题。注重考查学生九年义务教育知识的积累,注重对学生掌握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基本思想的考查以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能力与学科核心素养的考查。重视发挥考试的教育功能,在各学科考试内容中融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等内容的考查。扩大选材范围,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际的联系,突出平凉特色。试卷难易适度,难、中、易比例原则上定为 1:2:7。
七、阅卷要求
年,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一律实施网上阅卷,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和阅卷工作相关要求,做好阅卷、登分、统计等工作,确保评卷工作严密规范、考试结果客观公正。
八、其他事项
(一)关于英语听力免考:在英语科目考试中,如考生确有听力障碍,参照教育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考生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供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人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报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除英语听力考试,其英语科目成绩按“笔试成绩×外语科总分值/笔试部分总分值”计算。在其他考生进行听力考试期间,听力免考考生不得翻看试卷和答题,待听力考试结束后,方可答题。
(二)关于生地科目补考:因休学和市外转学(或其他正当原因)造成无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考成绩的考生,须持复学和转学等有关证明,于5月15日前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县(市、区)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参加年全市八年级地理和生物学业水平考试,按原始成绩计入高中录取总分。
(三)关于考试数据统计:各县(市、区)教育局于年8月5日前汇总下列材料,以文本(加盖公章)和电子版的形式报送市教育科学研究所。1.各学科阅卷情况记录及分析总结报告;2.各学科试题质量分析评价报告;3.成绩统计总表及各学科成绩统计表;4.各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学生成绩统计表。(联系人:曹三及,;邮箱:
qq.3.加强学籍管理。严格学籍管理规定,加强普通高中新生学籍审核,确保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学籍注册一致,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秋季开学后,各县(市、区)区要组织对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学情况进行随机检查,重点检查学校学籍注册与实际就读是否一致,严查空挂学籍、借读等现象,严查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和大班额等情况。各级学籍管理部门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手续。
4.加强执纪问责。各县(市、区)教育局、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招生入学规定。要畅通违规招生举报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发生违规招生、违规办学等行为的,根据违规情节程度,采取约谈、通报批评、调减招生计划等处罚措施,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3:
年平凉市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有关要求的有关精神,按照平凉市教育局《关于持续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持续推进我市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促进学生全面成长和个性发展的人才培养模式,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初步探索“分类考试(考查)、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机制,为纵深推进平凉中考综合改革进行试点和积累经验。二、招生学校平凉一中、陕西师范大学平凉实验中学、平凉二中、泾川一中、灵台一中、崇信一中、华亭一中、庄浪一中、静宁一中。三、报名条件
(一)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
“综合素质评价”各项指标均达到优秀(A等级),道德品质良好,具有较好的研究性学习能力,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组织领导能力,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并取得良好业绩,初中阶段评定为省级以上“新时代好少年”荣誉称号以上的学生。
(二)在某一学科或领域表现突出的考生1.在科技创新、信息技术、自然科学、文学创作等方面成绩突出,在教育部公布的竞赛事项中获得省级一等奖或国家二等奖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2.在省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展演和综合性运动会中获得单项前三名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四、方案制定招生学校要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按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数的5‰进行自主招生,学业成绩可参照本校统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适当降低分值。各学校要制定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报县(市、区)教育局审定批准,面向社会公示公布,于5月15日前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生源学校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自主招生实施方案,成立由校长、教师和家长代表组成的自主招生推荐委员会,研究制定具体推荐标准,组织考生申请,做好审核与推荐工作。
五、推荐录取程序
(一)考生个人申请
由学生本人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写实性材料。写实性材料包括初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及相关证明材料、课程修习情况及成绩单、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情况记录、获奖(专利)证书(证明)、成果类作品(成绩记录及各种作品)、文学作品、发表的论文等。
(二)生源学校审核推荐
生源学校推荐委员会依据推荐标准认真审核考生的写实性材料以及相关证明,并进行相关走访活动,核实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确定推荐名单。
推荐名单须在生源学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确定推荐考生名单。对于确定推荐的考生,由生源学校校长以书面材料的方式向招生学校实名推荐。
生源学校推荐考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毕业生总数的1%。
(三)招生学校审查与面试
1. 招生学校成立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负责学校自主招生审核和面试工作。
2. 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对推荐考生的写实性材料以及相关证明进行详细审查复核,并筛选确定面试考生名单。招生学校可到生源学校、考生家庭及相关单位,通过调查、走访、查阅资料等方式,核实推荐材料的真实性。
3.对通过审查复核的考生,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组织面试。招生学校要针对每个考生的个性特长科学制定个性化面试方案,避免面试单一化、走过场。面试现场须全程录像。严禁用学科知识考试的方式代替面试过程。
(四)审核、公示与录取
1.招生学校自主招生审查委员会审查复核和面试结束后,将反映考生综合素质的写实性材料及相关证明、面试成绩报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后,由县(市、区)教育局按规定上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定批准,待下达招生指标后,由学校正式录取。
3.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的考生,招生学校可在本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50分内择优录取;在某一学科或领域表现突出的考生,招生学校可在本校最低控制分数线下80分内择优录取.
4.对于自主招生通过审核面试、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参与自主招生录取,纳入统招生计划录取。
六、时间安排
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工作在年初中毕业与高中阶段招生考试结束后进行。招生学校自主招生面试统一安排在中考结束后、普通高中统招生录取前进行。
七、相关要求
生源学校不得为考生出具与事实不符的写实性材料及相关证明,不得在考生综合素质档案中虚构材料。招生学校不得发布未经县(市、区)教育局审定的自主招生推荐录取实施方案;面试前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面试内容和参与面试相关人员的信息。不得以任何形式偏离自主招生定位进行违规录取。对违反招生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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