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9月9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批次食品安全抽检情况的通告(年第32号)。通告称,近期,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特殊膳食食品、调味品、饮料、婴幼儿配方食品等26类食品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批次,不合格样品1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涪陵区朱光玉火锅馆使用的碗(消毒餐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江津区谭小容农副产品店销售的生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三)江津区石蟆镇个人副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芜湖联合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味葵花籽(烘炒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四)开州区秒骉餐饮店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五)彭水县张友琴菜籽油加工坊生产的菜籽油,酸价(KOH)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六)重庆市沙坪坝区陈家湾91-1-1号侯晏宾销售的油麦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七)重庆宾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使用的碗(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八)巫溪县赵家坝鑫辉超市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湖南有限公司。
(九)永川区好客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宿迁市友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带丝(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十)重庆市酉阳县黑水镇黑水村12组何平销售的小米辣,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黔江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沙坪坝区吉妹江湖菜馆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号要求。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二)重庆乐爽食品有限公司委托重庆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多味凤爪(辐照食品),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和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三)重庆市梁平区小峨嵋水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万州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四)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重客隆超市西沱连锁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四川久可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的花生酱,经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检验发现,其中黄曲霉毒素B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四川久可粮油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十五)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维福超市销售的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十六)巫山县好实惠粮油加工厂生产的菜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核查处置情况
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启动查处工作,同时已采取风险控制措施,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并进行整改。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