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当前沙坪坝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市区疾控专家研判,并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年11月10日9时起,对沙坪坝区相关区域实行临时管控。具体措施如下:
一、具体点位
1.沙坪坝街道:一心村社区,沙正街社区,劳动路社区,饮水村社区,中渡口社区,新华村社区,松林坡社区;
2.渝碚路街道:沙杨路社区向乐村片区;
3.覃家岗街道:梨泉社区,马家岩社区,新立社区,新鸣社区,金桥社区;
4.天星桥街道:石碾盘社区,小正街社区,红槽房社区,梨树湾社区,晒光坪社区;
5.新桥街道:新桥社区,凤鸣山社区,上桥社区;
6.陈家桥街道:学林社区,官房寺社区;
7.联芳街道:联芳桥社区,圣泉社区,学堂堡社区,双朝门社区,平顶山社区,香榭里社区;
8.土主街道:土主社区,万云府小区;
9.土湾街道:金沙时代南苑,模范村社区,金沙社区,工人村社区,新生村社区,滨江社区,民生村社区;
10.小龙坎街道:快乐里社区,龙泉路社区。
二、管控措施
1.管控期间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网购物品。
2.管控后连续3天开展核酸检测,每次间隔24小时,根据3次核酸检测结果调整后续管控措施。
3.管控期间暂停所有聚集性活动。除生活物资保供场所外,其余场所暂停营业。解除管控前,对上述公共区域开展一次规范消毒。
4.管控区内的高中风险区按风险区管理要求执行,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及涉疫场所暴露人员按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沙坪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沙坪坝区新型冠状
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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