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沙坪坝南街一豪华书店租赁使用的房产拟出拍万元,包括沙坪坝南街16号负1-6号、负1-7号、负1-8号房产。房产所在建筑为奇峰清华源三期。权属于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
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分公司与被告重庆奇峰物业(集团)有限公司、敖奇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法院于年9月11日立案后,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该标的带租赁进行拍卖,租期截止日为年7月26日。该标的租赁合同未单独签订,租赁合同为与沙坪坝区沙坪坝南街16号负1-5-1奇峰清华源三期负一层部分,为一个整体一同签订。本次拍卖未包含室内动产等。
据物业公司现场张贴的公告显示,该标的临沙坪坝南街16号门牌的出入口并非原有建筑通道,由占用正一层改造且面积为平街一层面积。请意向竞买人高度注意。根据《评估报告》记载,根据《权利质押合同》复印件显示,该标的贷款期内的全部租金收入已作为质押物。
该标的目前与相邻房屋及过道打通使用,现目前无法分清具体边界位置。拍卖成交后以现状进行交付。该标的位置、面积、用途等数据最终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等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