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两家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的商户。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沙坪坝覃家岗某科技有限公司线上销售的萝卜为9.9元/根、大葱2元/根、玉米8.9元/根,其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执法人员调取了该公司的进货台账记录,记录显示该公司11月12日进货价为萝卜1.85元/斤、大葱8.5元/斤、玉米3.9元/斤,其将食用农产品按“个”销售,误导消费者,变相“涨价”。
另据市民举报:沙坪坝小龙坎某海鲜超市在电商外卖平台上销售的精瘦肉价格为57.6元/斤,大蒜30元/斤、梨12.8元/斤。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开展现场检查,对相关情况进行取证,初步查证该海鲜超市以海鲜经营为主,其从市场其他商户处采购精瘦肉35元/斤、大蒜5元/斤、梨5元/斤,转手就在第三方平台上高价卖出,从中赚取高额差价。
执法人员认为:上述两家商家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大幅抬高对外销售价格,使进销差价率高于规定的最高进销差价率,扰乱了市场秩序,涉嫌违法了《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决定对其立案调查,目前上述两起案件正在办理之中。
据了解,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辖区市场价格秩序和供应稳定,该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专项督导组,对辖区商超、农贸市场、生鲜店、药房等进行保价稳供专项检查,全力保障“菜篮子”“米袋子”“药箱子”价格稳定。制定价格违法线索核查处置应急机制,对涉及粮油肉禽蛋菜等重要民生商品和口罩等防疫用品价格违法的投诉举报进行台账式管理,安排专人立即核查,确保问题线索核查和案件办理件件有着落,条条有反馈。该局坚持违法案件查办“四快”(快速研判、快速立案、快速查处、快速反馈)原则,从快从重从严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的价格违法行为,截至目前,共核查处置违法线索40余条,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8件。
同时,该局在专项检查中还通过警示、告诫等方式引导市场主体合理定价,依法诚信合规经营。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凭证并及时拨打进行投诉举报。
(供稿: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